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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17:08:32  浏览:978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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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公告[2012]17号



   现公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2年7月27日




附件:《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doc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207/t20120727_213211.htm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试点工作,现将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的,应当达到下列资产规模等条件:
(一)资产管理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二)保险公司: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三)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5年以上,净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四)商业银行:经营银行业务10年以上,一级资本不少于3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五)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成立2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亿美元。
二、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的,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一份内容相同的书面申请文件:
(一)申请表;
(二)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表;
(三)投资计划书;
(四)资金来源说明书;
(五)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起是否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的说明;
(六)所在国家或地区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八)对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
(九)最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十)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前款规定的文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经申请人董事会授权或按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符合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规定,可以代表申请人办理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宜的自然人,如董事会主席或者首席执行官等)的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出具该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该授权委托书以及第一款规定的第(六)、(七)项文件须经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定认可的公证机构或律师出具公证书,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第一款规定的第(三)、(四)、(五)项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合格投资者发生《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以电子报送方式进行备案。
三、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长期有效,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依法取消其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除外。
四、申请合格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托管人资格申请书(须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中国银监会对申请人开办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的意见(复印件);
(四)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实收资本证明文件;
(六)境内托管部门基本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安全保障措施等);
(七)有关托管业务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规程、员工行为规范、会计核算办法以及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
(八)拥有高效、快速、安全、可靠技术系统的说明及有关证明;
(九)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合格投资者托管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予以更换:
(一)合格投资者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托管人更符合其利益的;
(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托管人职责的。
新任托管人、原任托管人应当在原任托管人退任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备案。
六、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托管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合格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与国家外汇局批准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对应。
合格投资者应当按照中国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开立和使用证券账户,并对其开立的证券账户负管理责任。
七、合格投资者应当为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客户资金分别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合格投资者为客户资金开立证券账户时,账户名称可以设置为“合格投资者+客户名称”。合格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政府投资资金等长期资金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账户名称可以设置为“合格投资者+基金(或保险资金等)”。账户资产属“基金(保险资金等)”所有,独立于合格投资者和托管人。
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为合格投资者提供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并开立相应账户,投资范围应符合对合格投资者的有关规定。
八、合格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下列人民币金融工具:
(一)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证;
(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产品;
(三)证券投资基金;
(四)股指期货;
(五)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
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九、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应当遵循下列持股比例限制:
(一)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二)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十、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达到信息披露要求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通过合格投资者向交易所提交信息披露内容。合格投资者有义务确保其名下的境外投资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十一、合格投资者可以自行或委托托管人、境内证券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或其名下的境外投资者等行使股东权利。
十二、合格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向上市公司出示下列证明文件:
(一)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复印件;
(三)具体权利行使人的身份证明;
(四)若合格投资者授权他人行使股东权利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合格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十三、每个合格投资者可分别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3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申请表






















附件:

编号(No):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CUSTODIAN BANK OF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QFIIs)

致:
To:

申请人:
Applicant:

重要声明:本申请人董事会保证本申请所载材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ACKNOWLEDGEMENT: The applicant’s Board of Directors hereby represents and warrants that this Application contains no false representations, misleading statements or material omissions, and shall be liable for the authenticity, accuracy and completeness of the contents.
(说明:除非另有标明,请用中文填写本表。)
(Note:please fill out this application in Chinese, unless otherwise stated.)

托管人名称
Name of the Applicant 中文:
English:
在境内持续经营时间
Continual operations in P.R. China
上一会计年度实收资本
Paid-in capital in the latest accounting year
境内注册地址
Domicile in P.R.C.
境内金融业务许可证号
No. of financial business license in P.R.C.
境内经核准的业务范围
Approved Business Scope In P.R.C.
是否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Availability of sufficient professionals eligible for custody business
最近三年内有无重大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记录。如有,请说明。
Material breach of foreign exchange regulations in the recent three years. If yes, please specify.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Name and contact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or his/her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of the Applicant(in English if necessary)
上栏人员签名
Signature of the aforesaid senior management (in English if necessary)
联系人(Contact person):
电话(Tel):
传真(Fax):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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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无证开采的小煤矿矿主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主体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无证开采的小煤矿矿主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主体的请示》的复函


1987年7月10日,最高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吉检法〔1987〕13号文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我们认为:无证开采的小煤矿从业人员亦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主体所包括的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之中。如其行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犯罪构成,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试论档案的社会作用

张智涛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档案工作的规模日益扩大,内容日益丰富,职能日益扩展,其社会作用也日益凸显。档案作为失去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服务载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档案社会作用的表现

  1、档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从历史的角度看,档案是历史的记录,通过档案可以摸清历史脉络,了解重要史实,从历史的发展和演变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探索历史发展规律。从现实的角度看,档案是当今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它记录了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让老百姓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档案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是社会文明的思想宝库,是科学研究不可缺少的第一手资料,借助珍贵的档案资料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以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2、档案是社会宣传教育的生动资料。档案不仅记录了人们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而且还凝结了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积累的经验智慧,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素材。在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信息传播途径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下,我们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播文化,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充分发挥档案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档案馆(室)办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举办档案图片展览、编辑出版图书、发表纪念文章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加深人们对历史文化的认识,增强民族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身心力和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档案社会作用的拓展

  1、档案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参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是把为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摆在档案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好经济领域的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积极建立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同时,我们还要紧扣人民群众目前最关心的“三农”、社会治安、社会保障体制、协调城乡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2、档案是实行对外开放、扩大对外交往的重要工具。档案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和对外交往的过程中,通过对各种档案资料的综合分析、加工,发挥档案资源的信息交流、社会共享作用,客观、公正、真实地展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对扩大与世界各国交流和合作,增强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和友谊,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首先,要建立档案信息网,将有关档案信息,如经济类、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科普类方面的信息网上公布,使用户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所需的档案信息。其次,要加大档案资源开放力度,满足对外文化交往需求。近几年,为扩大双边关系,多数国家以举办文化年的形式,加强两国之间的文化交往。如中澳两国共同挖掘档案史料,编辑出版的《莫理循在中国》等书籍,对追寻历史足迹、扩大两国人民的文化交流和失去世界和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提升档案社会作用的有效措施

  档案馆(室)只有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才能使档案价值得以实现,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工作,为档案社会作用的发挥创造前提条件。

  1、加大档案收集力度,丰富馆藏种类。馆藏是服务之本,是提供利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具备丰富合理的馆藏,才能充分发挥档案的坐,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接收进馆的档案大多是各级机关的文书档案,内容比较单一。要想方设法改变这一现状,就要努力丰富馆藏。一要在摸清现有馆藏的基础,对所属单位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深入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收集方案。既要收集文书档案,又要加大科技、专门档案的接收力度,尤其是声像档案和特殊塔林学好,尽可能把反映单位中心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各类新型载体档案收集齐全。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立档单位和机关人员的档案意识。通过开通档案信息网、举办档案展览、专题研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争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同时,加强对档案人员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常督促检查痫单位档案收集和归档情况,尤其是关注未经档案室登记的各类文件材料,争取将应收集的档案一卷不漏地全部收上来。三是要选派专业人员全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多方式地搞好收集工作。在征得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档案部门应该主动参与、全程跟踪各项重大活动,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进一步加强馆际之间的互相交流,交换档案资料,弥补馆藏不足,丰富馆藏档案种类。

  2、做好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是档案部门建设和发展的主要途径,档案部门可通过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进一步方面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在保证机密信息案例的前提下,把开发出来的信息资源及时传递,使档案信息最大程度地发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为此,一要做好开放工作。除馆内年满30年的档案要按期向社会开放外,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还可将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方面的档案适时向社会开放。二要做好编研工作,把“死”档案变成“活”资料,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档案信息的需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服务。三要做好开放档案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档案目录和档案全文,为档案的开发利用创造条件。